首頁 » 受理本局所轄3處科學園區容積獎勵申請公告
主旨:受理本局所轄3處科學園區容積獎勵申請。
依據:行政院107年3月27日核定「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」及內政部107年6月26日修正實施「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」。
公告事項:
1、 受理申請之科學園區範圍:新竹園區(全部)、竹南園區(科研路南側「專17」)及宜蘭園區(都市計畫區部分)等3處。
2、 申請資格: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所稱之科學事業。
3、 受理申請獎勵項目:新增投資、能源管理2項。
4、 獎勵額度及認定標準:詳行政院107年3月27日核定「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」(附件1)及內政部107年6月26日修正實施「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」(附件2)規定。
5、 申請時應備文件內容詳附件3。
6、 本局受理申請後將召開會議審查,並通知申請者到場說明。